公告日期:2026-03-10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曹茂喜,从事财务、审计、投资、咨询等相关工作近 30 年。曾任职于浙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浙江证监局、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现任职于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曹茂喜
4 4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2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在此基础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意见的时间 发表意见的事项 发表意见的
类型
2025 年 2 月 22 日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2025 年 8 月 22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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