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6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税前)。独立
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董事长、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长、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职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等组成,按以下标准确定及发放:
(1)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和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岗位履职情况综合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项目,具体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3、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按以下标准确定及发放:
(1)基本薪酬根据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和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岗位履职情况综合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项目,具体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四、其他说明
1、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税款、社会保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抵触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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