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3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2:30,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 32 号亿
达中建智慧科技园 3 栋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新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547 人,代表 547
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1,972,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5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 6 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6,337,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55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4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635,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0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137,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54%;
反对 1,611,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0%;弃权 223,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00,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413%;反对 1,611,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853%;弃权 2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570,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07%;
反对 1,2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47%;弃权 139,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
其中,同意 24,234,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319%;反对 1,2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27%;弃权 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柴玲律师和王念慈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