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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6:35:42 股吧网页版
超图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审查、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其职责的方式是定期会议决议、临时会议决议或传阅资料的方式。

第二章 工作规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和实际情况,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讨论审计范畴及
有关审计责任,协商确认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审阅意见形成书面记录。

第七条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进程,不定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表决;形成否定意见的,应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表决。审计委员会需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股东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审计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财务报表正式披露前,严防泄露内部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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