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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2 08:09:04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关于对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0


关于对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主楼 302 室(德胜园区);

张志勇,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总裁;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朝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G2025,张
志勇的关联企业;

宁波诺裕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
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G2031,张志勇的关联企业;
武利民,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 CEO;

黄建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

时忆东,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一、违规事实

经查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数知”
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ST 数知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6 月 9 日披露的《2020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关于对公司 2020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2019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实际控制人张志勇及其关联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朝宗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诺裕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
占用公司资金 188,037 万元,截至 2020 年年报披露日,占用本息
余额为 33,437.88 万元。*ST 数知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1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 决方案部分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显示,张志勇以现金偿还 7,000 万元,并拟 以通服(武汉)网络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部分铁塔资产 抵偿占用资金 9,466.54 万元。截至本决定书出具之日,资金占用 尚未偿还完毕。

(二)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因无法判断银行存款余额的准确性,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的性质,资金占用披露的完整性和可收回性等事项,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 数知 2020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ST 数知未能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大额
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屡占屡还,市场影响恶劣,严重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2.1.4 条的规定。

*ST 数知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总裁张志勇未能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运作,滥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违规占用巨额资金,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严重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4.3.2 条、第 5.1.2 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4.1.1 条、第 4.2.3 条、第 4.2.7
条、第 4.2.8 条的规定,对*ST 数知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实际控制人张志勇的关联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朝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诺裕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巨额资金,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严重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第 1.4 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4.2.3 条、第 4.2.7 条、第 4.2.8
条的规定。

*ST 数知时任 CEO 武利民、时任总裁黄建华作为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未能保证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严重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的规定,对*ST
数知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数知财务总监时忆东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未能对公司内部财务资金流出保持重点关注,任职期间多次出现 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情形,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严重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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