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29 19:44:02 股吧网页版
300038:*ST数知关注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9


关于对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98 号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显示,
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 亿元至-20 亿元。同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显示,实际控制人张志勇未能明确说明其与代其偿付占用资金的北京隆翮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翮鑫)、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溧水)、张志强之间是否存在借款、抵押、担保等协议安排。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 请你公司向张志勇及其偿付资金占用的实际支付方隆翮鑫、南京溧水、张志强函询,说明隆翮鑫、南京溧水、张志强代替张志勇向你公司偿还占用资金的原因,张志勇与实际支付方是否就相关资金的使用作出了具体协议安排。如是,请披露具体协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使用期限、资金成本、抵押担保等。如否,请你公司、张志勇及实际支付方就上市公司后续是否可能需退回相关资金或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等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安排。请详细说明目前公司已使用及拟使用上述款项的情况,并提供相关明细。请结合上述回复说明上述还款是否构成虚假还款,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利用虚假还款规避退市的情形。

2. 业绩预告显示,你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计提集体诉讼预计负债 5至 8 亿元。请说明相关预计负债的测算过程及依据,并结合虚假陈述事实日至揭露日之间的股东人数、持股数量、股价走势、预计索赔规模、上市公司可比案例处理情况等,说明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大额预计负债调节利润的情形。

3. 业绩预告显示,你公司因处置 BBHI 挂牌价低于其净资产,对
BBHI 计提预计损失约 3 亿元。请说明相关预计损失的测算过程,在BBHI 评估值、交易价格均尚未确定的情况下,相关损失的计提是否审慎、合理,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4.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会计师对你公司 2020 年以募集资金
支付媒体资源采购款形成预付款项 4.46 亿元的真实性、资金实际流向、可收回性等无法表示意见,相关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暂未消除。截至 2021 年前三季度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与期初相比未发生明显变化。请说明 2021 年末相关预付款项的余额、成本结转及对应收入确认情况;存在预付款项余额的,逐项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可收回性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的,逐项说明对应客户及供应商名称、投放产品、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金额及真实性。
5.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向 Mithera Capital GP,LLC、
TransAsia Iron Tower Company、Shine Ming Limited、Meaning and
Lead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 等境外主体支付款项约合人民币 14,625万元,会计师对相关款项的实际流向及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无法表示意见,相关无法表示意见暂未消除。请说明截至 2021 年末上述款
项的收回情况,如仍存在余额的,结合相关主体的偿付能力、偿付意愿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充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请会计师针对上述事项发
表核查意见。在 2022 年 2 月 1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
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 年 1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