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既遵循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又兼顾了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43,410,4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2,868,208.72 元,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现金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868,208.72 36,170,957.10 40,983,029.9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0,944,975.23 -544,808,385.89 94,214,931.85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4,611,722.42 18,159,665.41 23,954,091.49
营业收入(元) 1,453,341,598.79 1,481,196,652.00 1,213,212,736.4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481,044,981.7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17,093,989.66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90,022,195.81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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