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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9:55:42 股吧网页版
回天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燕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燕萍)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行业经验,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审慎的意见,围绕宏观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布局,为公司提供经营管理建议,致力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毕业于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业博士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是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社科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软件协会数字人才工作委员会主委,湖北省妇女人才促进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还兼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届常委会委员、民建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委、民建武汉大学第四届委员会主委等社会职务。1986年 7 月至今任教于武汉大学,长期从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人才与产学研合作、科技人才及其政策研究。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现兼任力源信息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 5
次、股东会 3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研究,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必要、充分的沟通。在此基础上,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以专业判断和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审议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与决策程序,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依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组织并主持相关会议,带领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与履职经历进行全面、审慎的审查,为公司优化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及核心人才梯队培养提供了专业意见与决策支持。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通过定期与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与关键发现,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薪酬体系设计的合理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治理机制,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序号 会议名称 发表日期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

1 2025 年 1 月 审议《关于推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
6 日

2 2025 年 1 月 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同意
20 日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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