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6 18:34:21 股吧网页版
星辉娱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6


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26-033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的基本情况: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5)回购数量:按照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08.4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3%;按照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04.23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后续将全部用于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会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收盘价
跌幅累计超过 20%。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