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26-034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0 元/股(含)。按照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08.45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3%;按照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04.23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收盘价
跌幅累计超过 20%。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用途 拟回购股份数量 拟回购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维护公司价值 704.23 万股-1,408.45 万股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0.57%-1.13%
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本次拟用于股份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