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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20:53:42 股吧网页版
ST赛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2025年修订)》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已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监督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缓解经营发展压力,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2025 年度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亏损、司法重整等特殊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部分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执行难度提升,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公司存在债务逾期、银行账户被冻结、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情况,相关风险已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文件中充分揭示。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结合 2025 年度经营发展实际及司法重整相关要求,调整并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 2025 年新设立子公司),重点关注了债务管理、诉讼应对、子公司管控、资金活动等高风险领域。

1.治理结构

公司持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结合司法重整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治理机构的权责边界,确保在重整期间公司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各治理机构之间保持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运作关系,针对重整相关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决策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公司持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全部监督职权,结合司法重整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治理机构的权责边界,确保在重整期间公司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组织架构

公司结合 2025 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在原有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采购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总裁办等职能管理部门的基础上,强化了财务、法务、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内部组织机构的运行适配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求。
3.内部审计

公司持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保持两名人员配置,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025 年,审计部按年度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包括对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和出售资产、大额的货币资金支出、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内控的检查和评价工作等,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并制定专项整改计划并得到有效整改。

4.人力资源政策

在“科技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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