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本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内审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及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恩普赛(襄阳)技术有限公司、湖北晶脉科技有限公司、台基半导体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目标管理、风险评估与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控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会计系统、财产保全控制、授权审批、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绩效考核控制等。
1、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层级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从努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合理设置了管理职能部门,制定了比较系统的管理控制制度,采取了有力的控制措施,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①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内部按照职责分别行使各专项职能。
④经理层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等工作,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架构,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此外,为规范经营管理,公司各系统和部门均制定了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有效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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