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台基股份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1 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411,37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4.9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349,999,996.4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320,754.72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679,241.7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1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替换相关自筹资金金额为 4,553,002.65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
入 187,691,621.90 元;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78,133,622.69 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9,557,999.21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利息收入 20,263,324.71
元,其中: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通过募集资金获得人
民币利息收入 17,126,233.00 元;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入 3,136,091.71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4,992,606.76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8,570,699.26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光大银行襄阳分行、兴业银行襄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定期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报告期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资金收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存入日 到期日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光大银行襄阳分行 38520180800175522 61,066,140.86 活期
兴业银行襄阳分行 419010100100369997 6,842,917.75 活期
平安银行襄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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