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台基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411,371 股,发行价格为 14.95 元/股,募集总额为 349,999,996.4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7,320,754.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79,241.7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3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第 000178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14,688.48
2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9,579.44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合计 34,267.9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 年 4 月,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178,570,699.26 元。
(二)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由于公司需根据行业形势、自身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安排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三)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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