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吕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吕敏,作为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吕敏,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自 2003 年起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 年起担任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税务硕士管理中心主任,现为西南财经大
学财税学院副院长。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7 月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美国金门大学访问学者。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及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以通讯
方式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非关联议案均表示赞成,回避两项关联议案,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亲自出席董事会 次数
数 数
3 3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时召集和主持会议,协同其他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细化,主要结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工作状况、公司业绩等因素,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公平、合理,执行情况透明、公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会议。会前认真查阅审计事项相关资料,积极与审计人员、财务负责人沟通,与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提出建议并表决,利用专业知识对定期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核,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确认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
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指导评价,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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