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
2、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5、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6、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32 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14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73 人。
7、业务信息:2024 年度,广东司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226.73 万元(未
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0,491.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 万元。2024 年度,广东司农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 36 家,客户行业主要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6 月,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开展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经
内部评审 3 家竞聘单位的资质条件和服务方案,拟聘任广东司农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广东司农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广东司农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广东司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广东司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12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公司管理层召开 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一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广东司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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