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4 22:55:40 股吧网页版
世纪鼎利: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5-050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晨
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董事吴晨明先生、刘春斌先生、宫义先生、董斯荣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
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
获得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股东会审议、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
获得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北京翰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擘科技”),翰擘科技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特驱五月花 100%股权,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
获得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为 4.6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公司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
获得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63,965,884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及相关规定,结合发行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也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
获得通过。

2.06 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