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曙晖〕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作为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本人江曙晖,1953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会计师,1989
年 7 月大专毕业于厦门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2004 年 6 月毕业于香港公开大
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厦门化工机械厂财务部经理、厦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风险总监、厦门路桥建设集团风险总监。本人曾任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本年度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22 次,本人应出席 22 次,亲自出席 22 次,未
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亲自出席会议的届次情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2、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会议相关材料,对各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反对意见和弃权意见。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1 次,本人应出席 11 次,亲自出席 11 次;出席
会议的届次情况: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至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年度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应出席公司审计委员会 8 次,亲自出席 8 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2023 年审计报告(进场审计前与
1 2024 年 01 月 23 日 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2、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3、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2023 年审计报告(初步出具审计
意见后与独董及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2、2023 年财务决
2024 年 03 月 18 日 算报告;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2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4、2023 年利润
分配预案;5、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2023 年
审计委员 度报告
会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2024 年第一季度报;2、2024 年
3 2024 年 04 月 24 日 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计划
年 月 日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2024 年半年报;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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