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34:44 股吧网页版
琏升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杨苹女士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发放标准

(一)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1、公司内部董事领取薪酬标准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综合要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及年度绩效评价完成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综合要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及年度绩效评价完成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同一人兼有多个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较高薪酬的职务确认其薪酬区间,不重复计算薪酬。

(二)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标准

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按以下标准领取津贴: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 12 万元/年(税前),按月支
付。

2、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按以下标准领取津贴:

公司当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时,
津贴为 6 万元/年(税前);实现净利润为不超过 5,000 万元时,津贴为 8 万元/年(税
前);实现净利润超过 5,000 万元时,津贴为 10 万元/年(税前)。(注:前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指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仍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