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1:41:27 股吧网页版
ST中青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系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批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于 2013 年 12 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 2024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55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出台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依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方案开展选聘评价工作,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全方位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客观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选聘方案
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40 万元(含 IT 审计费用
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5 万元。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意聘任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3 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