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3255 债券简称:鼎龙转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
不送股。现暂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38,282,591 股为基数测算,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 93,828,259.10 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测算。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2、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9,775,200 股已行权 6,261,016 股,公司总股本因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增加 6,261,016 股。鉴于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总股本由原 938,282,591 股变更为 944,543,607 股。
3、根据“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总额”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4,543,607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总金额 94,454,360.70 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4,543,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6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1*****714 朱双全
2 01*****887 朱顺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8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调整事项
1、关于“鼎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鼎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55)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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