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鼎龙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伴随公司国际业务的持续发展,外汇收支不断增长。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及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该项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该业务公司可优化货币结构,减小资金损失,使资金使用安排更为合理。
(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
在审批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20%。
(三)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
(四)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业务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7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决议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应对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明确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产品销往海外,且以外币结算,所涉及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变化和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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