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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万邦达: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王飘扬先生

非独立董事:王飘扬先生、吕晖先生、苏国建先生

独立董事:王金生先生、李琪女士、李潇潇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赵磊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王飘扬先生(主任委员)、吕晖先生、王金生先生;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李琪女士(主任委员)、苏国建先生、李潇潇先生;
3.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潇潇先生(主任委员)、吕晖先生、李琪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吕晖先生

副总经理:宁长宇先生、邓若男女士、梁琪女士

财务总监:宁长宇先生

董事会秘书:邓若男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关雪菲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邓若男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关雪菲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邮编:100024

电话:010-59621877/010-59621897

传真:010-59621600

电子邮箱:zhengquan@waterbd.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非中心 22 号楼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 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宁长宇先生、邓若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宁长宇先生、邓若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 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赵磊先生、黄伟女士、王曼艺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任职。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赵磊先生、黄伟女士、王曼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完成换届选举,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文武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任职。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文武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以上人员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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