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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50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 人。

业务信息: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为 123,764.5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
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
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9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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