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北京万邦达”)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保荐代表人 王刑天、杜海涛
项目 内容
联系方式 0512-62938523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55
注册资本 83,674.960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2 号楼 4 层 401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2 号楼 4 层 401
法定代表人 王飘扬
实际控制人 王飘扬
董事会秘书 邓若男
联系电话 010-59621877/5962189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2 月 1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5 号)同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3,653,846 股,发行价格为 10.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8,990,383.02 元,扣除
此 前 未 支 付 的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5,000,000.00 元 后 实 际 到 位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343,990,383.02 元,扣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28,301.8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1,962,081.13 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工作
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机构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