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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44:45 股吧网页版
中创环保:2026-03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1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 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 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对外投资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及战略、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由公司非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外,其他两个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规则,明确界定了董事会、董事长、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以及公司投融资、人事管理、监督控制等方面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办公室已妥善安排股东会文件的整理、会议的记录与保管工作,包括股东会会议通知、出席及列席人员、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会议决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外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各项决策权限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会的情况。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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