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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
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
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全
面评价。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
(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采购管理等领域。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治理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
险管理、决策管理、财务报告和会计系统、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对外投资、
筹资管理、对外担保、资产管理、资产减值、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关联方交
易控制、子公司管理、内外部信息传递、廉政管理与反舞弊机制、信息披露、信
息系统、内部审计体系等。

子(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重点业务领域及
部门的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以及控制活动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分
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

1. 内部环境

(1)治理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架
构,推动建设“科学决策、高效执行、规范运作、广泛参与”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控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未发生超越
股东会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也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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