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振梅,1982 年 11 月生,博士学位,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
讲师,入选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党支部书记,中国审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宏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董事会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形。
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的议案,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积极详细地了解议案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本人对公司报告
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所有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得到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实施。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2次,其中1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其中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审慎表决,提出意见建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充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确保审计报告客观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本人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汇报,针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风险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了公司重大事项、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战略规划、可持续发展规划、董监高薪酬等方面的汇报。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提出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本人 2025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8 天。
2025 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定期汇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产品研发最新进展,组织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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