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工作中,严格按《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出席公司各项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做到尽职尽责。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熊辉,具有律师从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曾任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多年律师事务所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 6 次会议,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列席 4 次股东(大)会。
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认真阅读会议资料及相关文件,审议并表决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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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按时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了延长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形。
(五)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沟通了解年审会计师的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总结,了解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策略、现场审计团队人员和工作进度情况,跟进重点关注领域的审计进展,沟通跟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深入参加公司现场工作。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参观了解南京和上海职场,加深对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详细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和原因,获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跟进取消监事会、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事项,并跟进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2025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用专业知识分析研究公司经营管理事项,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建议,切实履行了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此外,本人积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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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对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上述事项是为了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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