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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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y Area Gold Group Limited
湾区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百慕达存续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94)
有关本公司最新发展之季度更新
及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湾区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
规则」)第 13.09 条及第 13.24A 条以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之内
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 2022 年 3 月 23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15 日的公
告, 内容有关(i) 预期延迟刊发 2021 年年度业绩、(ii) 延迟刊发 2021 年年度业绩及寄
发 2021 年年报、无刊发管理帐目及暂停买卖;以及(iii)复牌指引及继续暂停买卖(「之前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之前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4A 条,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关于本公司之最新发展以及达成复牌指引之进展。
有关本公司最新发展之季度更新
本集团业务营运
本集团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金矿开采、加工及黄金产品销售。
尽管本公司股份已暂停买卖,本公司仍如常进行其业务营运。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审视其财务及业务营运状况,并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复牌计划
本公司现正继续采取措施以明确及审视本集团最近的事务。本公司已与多方进行谈论,以探索及考虑各种对本公司而言可行的选项以制定应对复牌指引的复牌计划。本公司将适时就有关本公司复牌计划进度作出进一步公告。
(i)刊发 2021 年年度业绩及寄发 2021 年年报之更新资料
于本公告日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财政年度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2021
年年度业绩的刊发和 2021 年年报的寄发将进一步推迟,原因是 (i) 需要额外时
间来执行和完成(其中包括)对某些资产,主要是中国金矿估值的审计程序,加上
为在中国抗击新冠病毒大流行而实施的出行限制和检疫政策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
(ii) 需要额外资料来完成和敲定本公司之中国子公司的管理账目以及本公司管理
层评估最近在中国一矿山的公司权益进行司法拍卖而对 2021 年年度业绩的后续影
响。
本集团将继续密切监察审计工作的完成进度。2021 年全年业绩的预计刊发日期及
2021 年年报的寄发日期将适时公布。
(ii)清盘呈请之更新资料
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的聆讯上,香港高等法院颁令将针对本
公司清盘呈请的聆讯进一步延期至 2022 年 8 月 3 日。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 2022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 ,并
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履行复牌指引。
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公司的状况及发展。
承董事会命
湾区黄金集团 有限公司
主席
易淑浩
香港,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易淑浩先生、陈胜先生、张利锐先生及黄志伟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邓耀基先生、朱天相先生、肖荣阁教授及张田余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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