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铁波)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宋铁波,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专注于企业战略管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期重点研究中国企业战略与制度环境的协同演化。现兼任上市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
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出席会议 5 次;召
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出席股东会 3 次。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查并审议,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内,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充分审议后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要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参与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事项、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修订《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召集并主持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决算、财务预算、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沟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
认真审核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指导和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审计发现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参加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
会两次,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重点关注了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测试的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审计调整事项及合理性等,听取了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的经营管理建议,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过程监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落实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汇报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任职时间配比,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应完成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8.75 天,本人实际现场工作天数为 9 天,已超过规定标准,符合监管机构对于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长的要求。通过现场工作的开展,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战略规划和落实、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动态等事项,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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