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武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苏武俊,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
士。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现兼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 年 7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任职资格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本人出席会议 4 次;召
开股东会 1 次,本人出席股东会 1 次。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查并审议,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充分审议后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 1
次,审议了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要事项召开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参与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共 3 次会议,对公司定
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开展了选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出席了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出席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沟通情况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多次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开展,并通过认真审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落实对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内部会议、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任职时间配比,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应完成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6.25 天,本人实际现场工作天数为 7 天,已超过规定标准,符合监管机构对于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长的要求。通过现场工作的开展,本人重点了解
了公司对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中小投资者诉求等事项,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功能。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秘书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纳落实。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2025 年
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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