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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21:10:40 股吧网页版
*ST金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3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1-109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50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核实并予以说明。收到函件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关注函中所列示的事项和询问进行了核查。现就关注函回复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到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瀚资管”,代表兴瀚资管-兴开源 8 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26.70%的股份)与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持有公司 7.42%的股份)(以下合称“大股东”)提交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显
示其作为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先后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11 月
16 日、11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手机彩信、EMS 快递、现场送达等方式向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龚晓云、徐恩民、欧阳明、刘奇、周宝松、王笑冬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焦勇、李花、肖建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贺雄松、韩勇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兴瀚资管-兴开源8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瀚资管,持有公司26.70%)的股份)与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持有公司7.42%的股份)发来的关于提请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龚晓云、徐恩民、欧阳明、刘奇、周宝松、
王笑冬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焦勇、李花、肖建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贺雄松、韩勇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1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审议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暂缓审议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根据案件判决情况结合相关法规进行研究决定和处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2021年10月下旬收到的小股东徐柯琴女士的法律文书,起诉“兴瀚资管管理的资管计划包含农投金控的出资,导致兴瀚资管和农投金控互为一致行动人。在兴瀚资管第一次买入郑州华晶股票时未依法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因而兴瀚资管第二次买入股票的行为属于违法买入。因此,兴瀚资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规买入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其违规增持部分股权也不应享有表决权”。且法院已于2021年10月22日受理了该起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为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护公司最高权利机关股东大会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及公司经营的稳定性,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保护全体股东权益,暂缓审议股东提请召开股东大会事宜,待法院裁定后,公司及时根据案件判决情况结合相关法规进行研究决定和处理。具体原因如下:

一、兴瀚资管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未来可能存在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不成立、或可撤销的风险,法院裁定前暂缓兴瀚资管行使表决权

根据徐柯琴女士关于对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的起诉材料,兴瀚资管管理的资管计划包含农投金控的出资,导致兴瀚资管和农投金控互为一致行动人。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且违反规定买入在上市公司中有权益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二、兴瀚资管所持公司股份应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十六条的规定,股东应披露其资金来源;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2.3.13 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 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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