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08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2-007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及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 202001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告编号:2020-015)。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
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65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 年末虚增净资产 18.56 亿元,年报显示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17.21 亿元,2020 年亏损 12.36 亿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事先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确定的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凭证,暂未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1、向河南华晶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的情形,公司与牛银萍、张志军、田园园纠纷案件材料显示资金流向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法院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合计 8,187.95 万元;经梳理,判决材料显示公司起诉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事项系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河南华晶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划扣资金金额为 22,339 万元。
针对上述资金占用,郭留希先生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承诺在 2021 年 11 月
2 日前归还,截至目前占用的资金暂未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余额为 30,526.95 万元,公司将全力督促郭留希先生尽快偿还占用资金,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2、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因诉讼事项,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涉
及诉讼案件 25 单,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余额约
21.36 亿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40.93% 。
公司已委派专人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责任暂未完全解除。
因诉讼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事项公司暂未收到相关执行文书,所涉诉讼案件暂无法确认。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郭留希先生及其关联方于 2016 年至 2019 年,分别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均为当年新增占用金额)137,331,793.14 元、601,088,154.11 元、2,162,085,250.84 元、268,980,823.45 元,占当年披露的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2.07%、8.79%、31.01%、14.92%;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为郭留希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对外提供担保合计 34 笔,合计金额 4,131,974,406.12 元。目前公司正在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关于违规担保、河南华晶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具体金额最终以司法机关判决或证监会最终调查结果决定为准。
三、关于公司立案调查期间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及其关联方尽快履行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违规事项。针对资金占用,郭留希先生全力通过采取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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