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3,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8,698,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1,302,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12 月 1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728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变更为“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对“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剩余
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验平台建设及产业化项目”和“UDC 上海项目(一期)”。原项目通过转让的方式将已投入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总账户并用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57,600.00 21,511.80
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验平台建设及产业化项目 13,575.78 12,575.78
UDC 上海项目(一期) 12,572.19 12,225.75
补充营运资金 25,816.86 25,816.86
合计 109,564.83 72,130.19
注:上表“补充营运资金”中列示金额,包括已终止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 募集资金
号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 余额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
1 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 21,511.80 - - -
套项目
2 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 21,511.80 21,511.80 -
3 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 15,941.98 15,94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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