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总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旭先生,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退休前工作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计量流量室,并任流量室主任,国家一级注册计量师、高级工程师。退休后返聘于原单位至今。不存在影响就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加公司6次董事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和1次临时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议案25项。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董事会各次会议和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
事姓名 加董事会 席董事 出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东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李旭 6 2 4 0 0 否 2
在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控股子公司川宇贸易减少
1 2025 年 2 月 18 日
次会议 注册资本的议案》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 年财务
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
《2024 年社会责任报告》《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 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2 2025 年 4 月 18 日 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次会议
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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