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总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现为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1998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2年被江西财经大学评聘为企业管理专业的教授。本人还担任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兼职,这两家公司的兼职,对本人在三川智慧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及1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
事姓名 加董事会 席董事 出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东大会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曹元坤 6 2 4 0 0 否 2
2、在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2次,并利用现场参会之余,了解公司业务,力求使自己的分析和判断能够最大
限度地与公司实际紧密结合,为公司的使命、愿景、共同价值观等有效体现提供更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序号 会议届次 发表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1、议案提出有依据。
第七届董事会
1 2、程序合规合法。
第 12 次会议
3、确保没有关联交易。
1、对《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建议:面对 2024 年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和经营压力,保持了水务主业板块
的基本稳定,排除了稀土业务板块可能造成颠覆性影响的重大隐患。作为公司董事会,无疑在公司顶层战略层面
发挥了至关重要的领导作用,所以在董事会报告中,要尽可能的加以体现,比如重大战略决策的制定、公司核心
价值观的坚守、战略目标的确定等方面的内容。同样,报告中涉及到的公司日常管理方面的内容,可转移到总经
理报告中,这样处理,可能更加合理些。
2、对《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建议:内容很充实,但要区分董事会报告与总经理报告,要在总经理报告中
明晰总经理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坚强执行,也即总经理报告中的内容,要紧紧围绕董事会的战略引领,既明晰了
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作用,又为总经理高效的领导经营工作提供了组织支持。
3、对《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建议:报告内容详实,对智慧水务及稀土回收利用两大板块,都给予了非
常详实的介绍,让所有想了解三川公司的相关者都能够在本报告中获取到足够完全的信息,充分体现了三川公司
的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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