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认真执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专业地发表意见,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切实保障公司决策规范、透明、公正。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薛安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 年 3 月生,博士。曾任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校长,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浙江省特级专家。长期从事工业自动化、人工智能、智能控制、信息融合、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等研发、教学和工程应用工作,兼任教育部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自动化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宇航学会信息融合专委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学会监事会副监事长,工信部科技委委员,浙江省人工智能发展委员会常务委员、副秘书长,省数字经济联合会会长,省自动化学会副理事长等职。主持国家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1 项、国家基金重
点项目(2 项)、国家基金面上项目(2 项)、973 计划课题(2 项)、863 计划、
国防军事电子预研、浙江省重点科技攻关等重要研究项目 30 余项。研究成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各 1 项。获授权发明专利 60 余项,转
让若干项。近年发表学术论文 160 余篇,被 SCI 检索论文 60 余篇,出版著作 3
部,教材 3 部。曾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情形,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
亲自出席了 2025 年度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股 出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未亲自出席会 东会次数 会次数
议
4 4 0 0 否 3 3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秉持严谨、审慎原则逐一审查,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经审慎履职,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事项履行了规范的决策流程,审议充分、表决有效,决策结果合法合规。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 1 独立董事专门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月 15 日 会议第五次会
议决议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
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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