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1:02:46 股吧网页版
南都电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3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6SYAA1B033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南都电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大额预付款以及非金融机构及个人借款或担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都电源公司对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预付账款余额为
36,522.36 万元。2025 年度南都电源公司向该供应商累计预付支出 463,349.81 万元,期间有大额回款,该供应商向南都电源公司累计供货 13,447.89 万元。

同时,2025 年度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向非金融机构及个人累计借款 236,400.00
万元、偿还 174,400.00 万元,期末余额为 62,000.00 万元; 应收余额第四名客户向非
金融机构及个人累计借款 215,200.00 万元、偿还 196,200.00 万元,期末余额为19,000.00 万元。南都电源公司为以上借款共同借款人或提供担保,但均未履行内部审
批程序,上述借款或担保没有纳入南都电源公司财务账面核算及预计负债确认范围。另外,南都电源公司个别客户及供应商与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应收余额第四名客户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相关资金往来与对预付余额第一名供应商预付款可能存在混同。

南都电源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上述行为,在资金管理、供应商管理、关联方管理、筹资管理、印章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应收账款可收回性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都电源公司对应收余额第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
18,348.76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667.28 万元,该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上且已逾期。
我们无法执行对该客户访谈等有效的审计程序,未能就上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提出调整建议。

南都电源公司在客户管理及逾期款项催收管理等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南都电源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南都电源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南都电源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五、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南都电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页无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