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吴秋生)作为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秋生,男,196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现为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曾获省级优秀学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省“1331工程”创新团队负责人等荣誉称号;兼任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审计专业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学术委员;已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出版专著3部、教材10余部,主持完成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13)和特等奖(2019)、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级社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等省部级奖项6项。自2011年至2015年,任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2025年度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董事姓名 期应参 席董事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东会次
加董事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吴秋生 9 0 9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在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均亲自出席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沟通、监督和核查等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均亲自出席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审议,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3、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在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均亲自出席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对委员会年度工作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