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王月永,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月永,1965年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至1994年于山东财经大学任教;1994年至2000年就职于山东证券交易中心,历任研究发展部经理、清算部经理、总会计师;2000年至2002年任山东省东西结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副总裁;2002年至2009年任北京安联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0年至今任北京圣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5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2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其中:应出席次数 10
亲自出席次数 10
委托出席次数 0
缺席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否
股东会召开次数 3
其中:列席次数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 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机构进点前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议案》《审计完成阶段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审检查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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