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公司控股股东)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域方圆”),双方已签署《关于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将由海国投集团变更为广域方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海新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域方圆和海新致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684号),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684 号)。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