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6-012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4月14日、2026年04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会议于2026年04月2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祝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姜哲铭先生、吴盛富先生、李红杰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结合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哲铭)》、《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盛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杰)》、《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孔德良先生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082.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0%;营业利润-63,262.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54%;利润总额-62,308.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51.9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651.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3%。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德皓审字[2026] 00001803号《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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