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5 万元。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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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结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过现场的方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成果、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沟通,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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