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海福安,作为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海福安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河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在财会研究、生产力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现代管理会计等著作教材6部,承担并完成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规划项目20余项,获奖10余项。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在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出席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海福安 11 11 0 0 3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相关职责。2024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2024年度,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财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等7项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并亲自主持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积极沟通,致力于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深入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形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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