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2024年8月1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4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列席和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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