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海福安,作为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海福安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河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在财会研究、生产力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现代管理会计等著作教材6部,承担并完成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规划项目20余项,获奖10余项。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在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出席 委托出席次 出席股东会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海福安 8 8 0 0 6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并亲自主持会议,对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事项、定期报告事项、聘任及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参与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人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积极沟通,致力于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深入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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