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0:33:43 股吧网页版
华平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17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10:30召开。本次董事会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69号12楼会议室。其中,董事蒋孟衡先生、鞠保平先生、涂春勇先生、谢宾先生、林兴斌先生、徐海龙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孟衡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6次股东会,召开的股东会均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会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

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时,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涂春勇先生进行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的汇报。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323,719.5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447,269.4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6.8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302,676.6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0.52%。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