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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17:24:43 股吧网页版
国民技术: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技术”、“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与 POSCO FUTURE M Co., LTD(原为 POSCO
CHEMICAL CO., LTD,于 2023 年 3 月更名,以下简称“浦项未来”)、浙江华友
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签署了《增资协议》,协议约定浦项未来以人民币 141,176,471 元对内蒙古斯诺增资,取得内蒙古斯诺部分股权。

同时《增资协议》设置了股权回购条款,回购条款约定的内蒙古斯诺上市期限
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已届满,条件未达成。因此根据《增资协议》,浦项未来有权要
求国民技术回购其因本次增资而持有的内蒙古斯诺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浦项未来已支付的增资款(即人民币 141,176,471 元)。

各方经友好协商,分别于2025年4月7日,2026年1月21日就股权回购安排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以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一和补充协议二合称“原补充协议”),国民技术分别以人民币3,000万元、2,000万元回购浦项未来持有的目标公司2.7296%、1.8197%股权,同时浦项未来持有的内蒙古斯诺剩余股权(即8.2958%股权)的回购选择权行权日变更为2026年7月7日(以下简称“行权日”),浦项未来有权选择于行权日后任意时点书面通知国民技术行使回购权、国民技术或国民技术指定的第三方有权主动选择在补充协议签署后回购浦项未来持有的内蒙古斯诺全部
或部分剩余股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2月31日、2025年4月7日、2026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与浦项化学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关于与浦项化学签署〈增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与浦项未来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2026-002)。

二、《〈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主要内容

经各方友好协商,就提前回购剩余股权事宜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

(一)协议签署方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民技术”)

2、POSCO FUTURE M Co., LTD(“浦项未来”)

3、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二)主要内容

1、剩余股权回购:国民技术将以回购款人民币91,176,471元,回购浦项未来持有目标公司剩余全部8.2958%股权(该部分股权对应浦项未来于《增资协议》项下增资款为人民币91,176,471元);同时,根据补充协议二以及补充协议三,国民技术应就回购款,按期间支付年利率4%利息(计至国民技术本次支付剩余回购款至监管账户之日止)。

2、付款安排:在本协议签署后,国民技术和浦项未来共同开立银行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开立后 10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完成办理目标股权过户所需的内部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并准备目标股权过户手续所需文件,提供给目标公司的各股东。目标公司各股东就目标股权过户所需文件进行协商并确认后,国民技术应将回购款支付至监管账户。回购款支付至监管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浦项未来配合办理目标股权的过户手续,并向市监局、中登公司提交解除质押登记的手续。在完成股权过户且收到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国民技术配合浦项未来将回购款解付至浦项未来指定银行账户。

3、协议终止:本次回购完成后,浦项未来不再持有标的公司任何股权,原补充
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各方当事人就股权回购、回购选择权及相关履约保障措施等权利义务终止。

4、合同生效:补充协议于各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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