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六年五月
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国金证券对思创智联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结合思创智联 2025 年年度报告,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出具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责任。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思创智联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思创智联发布的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 5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 5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 ......6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6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7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 7
三、盈利预测或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 7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7
(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7
(二)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情况 ...... 8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8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8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9
释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思创智联 指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本次 上市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 指 100.00%股权
产出售
交易对方、山海数科、受让 指 苍南县山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方
医惠科技、标的公司 指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拟出 指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售资产
山海实业 指 苍南县山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苍南县财政局的
全资子公司
苍南建投 指 苍南县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苍南县财政局的
全资二级子公司
苍南国资 指 苍南县财政局及其控制的国有企业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至交易对方名下的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4 年 10 月 31 日
重组报告书 指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
持续督导意见、本持续督导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智联科技股份
意见 指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25 年度持
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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